一制造廠儲存、使用?;房扇細怏w報警器未通電,罰40000元!
2025-6-27
處罰案例2025年2月14日,新吳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無錫市某玻璃鋼制造廠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一層化學品中間庫內存放5桶不飽和聚酯樹脂(每桶220公斤,閃點38攝氏度),庫內設置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未通電源,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8.3.3條的規定;二層糊制車間使用不飽和聚酯樹脂(閃點38攝氏度)、膠衣樹脂(閃點31攝氏度)對玻璃鋼產品進行涂刷,現場已設置通風裝置,未見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等安全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
山東一新材料企業閃爆致1死1傷損失355萬,安全員追刑責!
2025-6-27
閃爆事故調查報告2024年8月24日22時30分許,位于山東省濱州市鄒平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閃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5.38萬元。事故發生后,涉事企業未依法上報,直至2025年1月份才被群眾舉報至應急管理局。近日,該起事故調查報告發布,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企業違規生產、員工違章操作而導致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存在man報行為,法定代表人馬某某未向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報告顯示:建議給予追究刑事責...